关于对子公司负责人开展“十四五”时期经济责任审计会计师事务费用的询价函
作者: 来源: 发表于:2026年04月23日 文章点击数:251
各会计师事务所:
我司拟对下属子公司负责人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,现面向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询价,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参与报价。
一、项目简介
(一)项目名称: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开展童鑫、赵秀梅同志“十四五”时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。
(二)项目概况:本项目系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,重点审计“十四五”时期,覆盖童鑫、赵秀梅同志整个任职期间,现选聘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我司开展本次审计工作。
(三)服务期限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审计工作全部完成,并提交完整的审计报告及问题材料,经我司验收合格为止。
二、服务内容
(一)协助对童鑫、赵秀梅同志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,重点审计“十四五”时期,覆盖其整个任职期间;
(二)重点审计以下内容: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、决策部署情况;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、执行和效果情况;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、执行和效果情况;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、健全和运行情况,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;企业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,风险管控情况,境外资产管理情况;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;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;
(三)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,形成系统、完整的文字材料,具体包括:问题分类汇总表、详细问题清单、审计发现问题报告、问题证据索引、整改建议台账、审计报告等。
三、供应商资质要求
(一)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,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;
(二)供应商成立3年(含)以上,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(三)供应商近3年没有因审计质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;
(四)具有国有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经验者优先。
四、报价要求
请有意向的会计师事务所结合服务内容及市场行情,在报价函中填报合理总价(含税),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所需的人工、差旅、报告制作等一切费用。
五、报价文件递交方式
请于2026年4月28日前,将加盖公章的报价函(格式见附件)纸质版邮寄至我司,并将扫描后的电子版(PDF格式)发送至邮箱:954824878@qq.com。
邮寄地址: 达州市达川区通达东路200号财政局5楼(邮编635000)
收件人:杨先生
联系电话:0818-2822392
感谢支持!
附件:报价函
达州市投资有限公司
2026年4月16日


